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4-03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正定转”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召集人:持有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浦志道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出席会议情况
“海正定转”未偿还债券总数为 14,447,415 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出席
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 7,284,600
张,占“海正定转”未偿还债券总数的 50.4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为保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的规范运作,提
请债券持有人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并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公司“海正定转”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7,284,6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反对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债券总数的 0%;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债券总数的 0%。该议案获得通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
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相关
规定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
修订。
将“第五节 非现金支付方式情况”之“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
情况”之“(十二)回售条款”中“在各年度首次达到回售权行使条件时起,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权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长度为 15 个交易日(含达到回售
权行使条件的当天),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行权期内未行使回售权,该计息
年度将不能再行使回售权。”修改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各计息年度回售条
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各计息年度首次满足回售
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 7,284,60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反对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债券总数的 0%;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债券总数的 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海正药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