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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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0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关联监事就
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予以实施。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
保证公司本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
后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固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以 OA 系统公示方式,在公司内部公示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
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中长期事
业合伙人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构建创新的核心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机制,有
效激励核心管理的创业拼搏精神,建立事业合伙人“共识、共创、共担、共享”的合
伙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
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公司监事夏月霞女士、唐向东先生为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由 1 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上述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
会人数的 50%,监事会对本议案不形成决议,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中
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
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规范运
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夏月霞女士、唐向东先生为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回避表决,
由 1 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上述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
会人数的 50%,监事会对本议案不形成决议,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额 度的事项,
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预计新增 2024 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 400,432.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低于 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290,432.00 万元。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可
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1 月 12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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