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
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原股
东配售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运达股份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
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学习和保荐机构答疑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
员等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行为规范,以及主要
股东和董监高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
四、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保荐机构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课件和答疑方式与培
训对象进行交流,培训效果良好。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对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行为规范,以及股份买卖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波 陈婷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