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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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6 日以专人
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其中杨晒汝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
秀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资金需要,同意公司向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担保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拟担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
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付款担保、采购担保及销售担
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公司在上述额度内
及担保事项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
同约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相
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该项担保有利于促进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的持
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提供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
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
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
金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埃弗米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5,000 万
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按年利率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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