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
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的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