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七十二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 第一百七十二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
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党委由 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党委由
纪委由 7 人组成,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 公司纪委由 7 人组成,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公司党委和纪委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人。公司党委和纪委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
每届任期 5 年。 产生,每届任期 5 年。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二)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 (二)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
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 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
公司党委。 公司党委。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