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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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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於2024年1月11日,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董事會」)已審議通過建議
委任楊秀明先生(「楊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該委任尚須於股東大會取得本行股東的批
准。楊先生的簡歷詳情如下:
楊秀明,53歲,現任本行黨委書記。在此之前,楊先生曾於1994年8月至2000年8月歷任
中國農業銀行重慶永川支行雙石營業所幹部、信貸科幹部、來蘇營業所副主任,於2000
年8月至2005年3月歷任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信貸管理處科員、評級授信部經理、處
長助理,於2005年3月至2006年7月擔任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潼南縣支行黨委書記、行
長;於2006年7月至2014年11月歷任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信貸管理處副處長、房地產
信貸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房地產信貸部總經理、公司業務部(小企業業務部)總經
理、投資銀行部總經理、黨委組織部長、人力資源部(三農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總經理(其
間於2006年8月至2006年11月到中國農業銀行浙江分行上虞支行交流工作),於2014年11
月至2014年12月擔任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渝北支行黨委書記,於2014年12月至2017年12
月擔任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渝北支行黨委書記、行長,於2017年12月至2023年5月擔任中
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於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擔任中國農業銀行
重慶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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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於1994年8月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楊先生為高級經濟師。
若楊先生獲委任為本行執行董事,其任職資格須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審
核,楊先生的董事任期自其董事任職資格獲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核准之
日起生效,至本行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楊先生的委任獲得股東大會批准和國家
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核准之後,本行將與楊先生訂立服務合約。本行將根據楊
先生在本行擔任管理人員所履行的具體的管理職責向其支付相應報酬,包括基本年薪、
績效年薪、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份。該等薪酬是根據適用法律、法規及監
管規定以及本行相關薪酬政策而釐定。本行不會就楊先生擔任本行執行董事向其支付任
何董事袍金。
楊先生已確認,除上文所披露外,於本公告日期,(1)其於過去三年內並無於本行或其任
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亦無於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2)其與本
行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及(3)其並無於或被
視為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聯法團(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的涵義)的
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任何權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建議委任楊先生的其他事宜須根據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敦請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行股東注意。
承董事會命
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黃華盛
中國重慶,2024年1月11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行的執行董事為高嵩先生、劉建華先生及黃華盛先生;本行的非
執行董事為黃漢興先生、王鳳豔女士、周強先生、吳珩先生及尤莉莉女士;本行的獨立
非執行董事為劉星博士、王榮先生、馮敦孝博士、袁小彬先生及朱燕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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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持有B0206H250000001號金融許可證,並經重慶市市
場監督管理局核准領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00000202869177Y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本行根據香港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155章)並非一家認可機構,並非受限於香港金融管理
局的監督,及不獲授權在香港經營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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