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 128 号 2 楼 4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428,22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638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323,901 股,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
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接受担
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
普通股 23,412,610 99.9334 15,611 0.066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号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
度及相应接受担
保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审议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刘倩怡、席彤彤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