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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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数字化工厂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公司拟在湖州莫干山高新
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投资“年产 27 万吨绿色新材料及 1000 万套户
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项目总投资 135,000 万元。其中一期子项目“年产 10
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总投资 48,000 万元。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投资建设年产 27 万吨绿色新材料及 1000 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政策、
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将 IPO
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年产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7.60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减少 6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随之发生变动。公司股本由原来的 117,450,438 股减少至 117,390,438 股,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17,450,438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7,390,438 元。
   根据上述事项的变更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
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等相
关事宜,并由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
程修正案》(2024 年 1 月)、《公司章程》(2024 年 1 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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