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因赛
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因赛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 可[2019]904 号)核 准,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4,165,327.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05,202,090.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入账金额为 316,561,061.09 元(包含尚未支
付的发行费用 11,358,970.4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419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37,263.18 30,520.2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
司变更原“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项目”和“多媒体展示中心及视频后期制作建
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项目内容和实施方式,并将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用于“天与空收购项目 2020-2023 年业绩对赌期间股权对价支付”和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 11 月召
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品牌创意设计互联网众包平台
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 7 月召开
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营销服务网络
拓展项目”“视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及“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于
“营销 AIGC 大模型研发与应用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使用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的募集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的募集资
号 诺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
项目
尚未使用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的募集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的募集资
号 诺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品牌创意设计互联网众
包平台建设项目
多媒体展示中心及视频
后期制作建设项目
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
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天 与 空 收购项 目 2020-
权对价支付
营销 AIGC 大模型研发
与应用项目
合计 30,520.21 30,520.21 19,775.90 10,744.31
注:①“多媒体展示中心及视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在 2020 年 11 月 3 日变更募投项目及募
集资金用途后,项目名称变更为“视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466.45 万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2,210.75
万元;③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的结果存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项目”“视频后期制作
建设项目”“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
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节余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节余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才培
养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5,749.25 5,514.89 234.36
注:①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71.36 万元,实
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405.72 万元;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的结果存在尾数
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各募投项目的主要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2,320.9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0 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
益)。通过实施该项目,公司在深圳、上海、杭州等地设立了包括深圳因赛数字
营销有限公司、因赛(上海)品牌营销广告有限公司、因赛(杭州)品牌营销策
划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使公司能够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各地区客户需求变化作出
快速反应,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服务水平与客户粘性,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华南、
华东等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视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益)。通过实施该项目,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意普思影视广
告制作有限公司建立了视频后期制作能力,减少了视频后期制作对外部供应商的
依赖,同时产出的视频质量和水准得以进一步提升,更能满足客户对高品质营销
内容的需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1,400.1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59.11 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
利息和理财收益)。通过实施该项目,公司自研并上线了营销内容智能创意生成
平台“因赛引擎 INSIGHTengine”,为客户提供了高效、高性价比的智能创意内
容解决方案,有效提升了内容生产的效率与营销转化效果,也为公司实施“营销
AIGC 大模型研发与应用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53.73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9.76 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和理财收益)。通过实施该项目,公司对内部人才结构进行了优化,提升
了业务和管理人才队伍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巩固及强化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保障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节约、合理
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
部分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出现一定节余。此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
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 405.72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划转至对应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银行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或将专户转为一
般账户。届时,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
响
鉴于“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项目”“视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品牌整合
营销传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
利于保障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
投项目“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项目”“视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品牌整合营
销传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 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因赛集团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项目”“视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品牌整合营销传
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蒋 迪 杨华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