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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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水
电、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根据公司初步统计,现将 2023 年第四季度发电量及
年度累计发电量完成情况披露如下:
较上年同期增长 10.48%。其中水电完成发电量 4.88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
电量 8.31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1%(陆上风电完成发电量 3.8 亿千瓦
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16.56%;海上风电完成发电量 4.51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
增长 10%)。
年同期下降 0.58%。其中水电完成发电量 23.46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 21.17%;
光伏完成发电量 29.74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11.22%;风电完成发电量 31.12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9.93%(陆上风电完成发电量 16.02 亿千瓦时,较上
年同期增长 20.45%;海上风电完成发电量 15.1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0.6%)。
公司直属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3 年第四季度及年度累计发电量数据分别为:
装机容量
项目 发电量 发电量
(万千瓦)
(亿千瓦时) (亿千瓦时)
水电 113.22 4.88 23.46
光伏 238.84 6.63 29.74
风电 173.32 8.31 31.12
其中:陆上风电 83 3.8 16.02
海上风电 90.32 4.51 15.10
合 计 525.38 19.82 84.32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