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0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60)。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出席情况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145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691,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89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49%。
五、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44,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4%;
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041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58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徐渊、周清
(三)结论意见:
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