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3066 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煤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12
月12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平煤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1.778元/股),若在未来连续9个交易日
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平煤转
债”。
一、“平煤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 号”文核准,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行 2,9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 11.79 元/股,转股期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48),公司因实施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披露《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64),当公司股票在
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0%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及
元/股向下修正为 9.06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
起生效。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转股价格调整
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平煤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1.778
元/股),若在未来连续 9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平煤转债”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平煤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
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平煤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