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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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
要求,在公司 2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王桂强先生以通
讯方式参会。
体董事推选任召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选举任召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选举蒋建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时止。
  选举详情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颜乾、华天、程晓民            颜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颜乾、陆振波、胡力明           颜乾
提名委员会            胡力明、蒋建峰、颜乾           胡力明
战略委员会            任召国、叶晋盛、程晓民          任召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为促进公司的组织架构优化、提高公
司的管理运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聘任叶晋盛先生
(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为促进公司的组织架构优化、提高公
司的管理运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聘任王桂强先生、
王先羽先生、秦再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桂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先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3)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秦再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为促进公司的组织架构优化、提高公
司的管理运营水平,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核后,现聘任杜俊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为促进公司的组织架构优化、提高公
司的管理运营水平,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聘任赵雅女士(简历见附
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为促进公司的组织架构优化、提高公司的管理运营水
平,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聘任吴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议决议;
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简历
师。历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总
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任召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55.65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为 7.52%。任召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任召国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民政府办公厅建设处副处长、建设处处长、建设交通处处长、流动人口督查调研
处处长,宁波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建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不得选举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蒋建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
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历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产业发展部经理、资产审计部经理;现任宁波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长,宁波市北仑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叶晋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不得选举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叶晋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
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任宁波两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现任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选举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华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
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历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现任宁波市文化金融服务
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陆振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陆振波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
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人事企管部经理、产品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物流总监、
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
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桂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9%。王桂强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 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况。王桂强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建造师。历任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财务部副
经理,宁波市财政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财政局总会计,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浙江鑫远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和华丰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市会计领军人
才、宁波市领军与拔尖人才、全国总会计师高端人才。现为浙江省会计职称评审
专家、宁波市财政专家库专家、中国建设工程供应链委员会专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颜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选举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颜乾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
 、《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现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浙江省律协常务理事、宁波市律协
副会长,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合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惠康工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胡力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
 、《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宁波中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宁波工程学院教授;
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教授,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晓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程晓民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
 、《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创源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人事企管部经理、行政总监,任宁波纸器时代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创
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先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94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王先羽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选举为高管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 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况。王先羽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历。历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
杭州创源文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秦再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87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秦再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选举为高管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 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况。秦再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历任宁波三星科技有限公司会计,宁波市建新工业公司财务负责人,汇绿园林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宁波夏厦齿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柯力传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现任宁
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杜俊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不得选举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杜俊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
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中级经济师。历任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成本会计、成本主管,宁波市比格斯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宁波
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成本主管、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宁波创源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23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1%。赵雅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选举为高管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赵雅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审计专员,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主管,宁
海县第一注塑模具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内控主管;现任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聘任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吴熙女士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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