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 新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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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 15 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 6 号公司会
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主
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
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
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健
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增
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即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4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8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8,800 万元(含)”。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增加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同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
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后,回购金额上限拟对应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已
达到 5000 万元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 1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和《苏州
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修订稿)》。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
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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