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01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 608 号公司总部 8 楼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 7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秉政、申金冬、
唐新乔、陈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谢秉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申金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唐新乔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选举陈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晓英、谢青、
贺春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刘晓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谢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贺春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
讯网。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候选人简历
谢秉政先生
谢秉政先生 公司董事长,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
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中国高尔夫
球协会副主席、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中国流行色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规划研究
会副会长、广州市总商会副会长;2007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
人),201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谢秉政先生 持有公司股票 21,617.08 万股,与配偶冯玲玲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深交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意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金冬先生
申金冬先生 公司董事、总经理,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暨南大学 EMBA。自 2003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2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
申金冬先生 持有公司股票 1,965.2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深交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唐新乔女士
唐新乔女士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曾担
任广州市富华制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市腾龙电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 年
和财务总监。
唐新乔女士 持有公司股票 589.56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深交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陈阳先生
陈阳先生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担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校友会办公室主任、江山
帝景高尔夫俱乐部总经理。2011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陈阳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规定或深交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英女士
刘晓英女士 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博
士,具有品牌战略管理专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
师。
刘晓英女士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
程》等规定或深交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谢青先生
谢青先生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担任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新疆自治区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援疆)、新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援疆),
谢青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规定或深交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贺春海先生
贺春海先生 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业务专长。曾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
理、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
级经理、合伙人,曾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海峡航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
贺春海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
程》等规定或深交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