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作为合肥埃科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科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埃科光电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于2023年7月1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00万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股票数量为54,479,99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3,520,004股。具体内
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5,502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限售期即
将届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90,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将
于2024年1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
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各配售对象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90,831股,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限售股类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号 型 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
股
合计 890,831 1.31% 890,831 0
注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是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 5,502 名,
具体明细详见 2023 年 7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
注 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890,831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埃科光电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埃科光电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人对埃科光电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文倩 江敬良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