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择
机在商业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部分业务通过外币结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
影响,美元、欧元、日元、瑞士法郎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可能较大,
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
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
常经营需求相关,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元、瑞士法郎等。
(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构。
管理授权权限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
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缴纳保证金。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由于本次审议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
防范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
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而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
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产生的市场风险。
务的履约风险。
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信息,将给公司带来操作风险。
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交易。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
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以防范法律风险。
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进行监督检查。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
规定,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制定《浙海德曼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形
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