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2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下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
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
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
并提议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
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
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