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阅读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本次预计的
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包强、夏和生、李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