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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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
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 22.50 元调整为每股
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继辉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
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8)。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9)。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
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分配预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8,839,10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9,187,372.80 元(含税),本次权
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5 月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
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调
整为 22.50 元/股-0.7 元/股=21.80 元/股。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鼎通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鼎通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议作废
处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鼎通科技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 22.50 元调整为每股 21.80 元,并作废处理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5,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
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2.50 元/股调整为 21.80 元/股,并作废处理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5,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划》的规定;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外,《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
已成就;
《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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