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2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
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相关事宜。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作废处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作废处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5,000 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鼎通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