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1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
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上述法规的规定,具体如下:
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公司已在《中钨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标的资产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完成后存续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的独立性;
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
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关规定。
特此说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