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司办公楼会议室。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9,379,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0.24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
份149,351,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3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
代表股份2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9,378,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 中,中小股东同 意 2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149,377,6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 中,中小股东同 意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