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对张小泉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
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良、唐亮
(三)协办人:于云偲
(四)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30 日
(五)培训地点:张小泉 3 楼会议室及线上
(六)培训人员:李良、朱宏涛、于云偲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专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则要求,重点介绍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规范运作
要求,说明了应当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的事项,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专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
求的理解。同时,培训人员强调,公司应当与保荐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张小泉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
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自律监管指引的有关要求,对张小泉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
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加深了培训对象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培训对象的规范运作意
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此次培训
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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