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查询,具体
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核查期间,核查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励对象的股票变动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其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其
本人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相关
股票买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其在自查期间内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
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并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