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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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1 月 4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
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披露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4- 001)
                            。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再度累计超过 20%,亦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5 日、2024 年 1 月 8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规定,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之处。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关注到市场上对华为及鸿蒙
热点概念的讨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公司整体对华
为营业收入约为 1,835.84 万元;公司数字安全板块,鸿蒙相关产品尚
在研发及试用阶段,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订单金额为 69.27 万
元。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发及试用阶段,其对未来收入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正在进行 2023 年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测算达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
时披露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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