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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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
冠新材”)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 2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
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情况
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05%, 成
交的最低价格为 14.79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人民币 999.179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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