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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下简称“《管理办法》
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案)》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技术/业务骨干。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 求履 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已成就,并确定 2024 年 1 月 8 日为授予日,该授予
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草
案)》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
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定 2024 年 1 月 8 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
并同意公司向 29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81.97 万股,授予价格为 18.5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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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