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达”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苏州科达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00.00 万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011.38 万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588.6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11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2023-006 号公告。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9 日起,实际使用合计 8,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500 万元足额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2024-002 号
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累计投资金
序 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净 额(不包含自 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名称
号 额 额 有资金预先投 余额
入的金额)
视频人工智能产
业化项目
云视讯产业化项
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
合计 51,600.00 50,588.62 29,832.57 10,353.41
注1:2023年9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1)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326.86
万元(含2023年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以上数据为财务初步测算,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出具
的年度募集资金报告为准。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
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
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