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0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1 月 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8 日 9:15—15:00。
三楼会议室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韦炽卿律师、孙赓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份 212,742,93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870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134%;
表有表决权股份 1,255,27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54%,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6%。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 213,870,4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96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3,985,50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12,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3,857,70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13,985,50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41%;反对 12,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3,857,70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