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思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海思科进行持续
督导培训。2023 年 12 月 22 日,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完成了对海思科相
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
员的培训工作,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和交流的对象
海思科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
二、培训及交流时间
场、线上参会的方式进行了集中培训和交流。
三、培训的内容及效果总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通过现场、线上培训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
式,结合法规与案例,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减
持规定解读及近年监管案例分享。通过对该部分内容的学习,公司相关人员对上
市公司规范治理法规体系与监管要求有了更深刻全面的了解。本次培训范围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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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达
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超 郑明欣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