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卢盛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