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ST 爱迪 公告编号:2024-004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尔”)于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岩中院”)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出具
了(2023)闽 08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公司债权人福建海峡
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集团”)、唐娜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破产重整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挽救价值和重整可能的困境企业,
本院在审查海峡客家公司、唐娜的重整申请时,对爱迪尔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
是否具有拯救可能性以及是否具有重整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两次听证,各方积极支
持爱迪尔公司重整。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
作座谈会纪要>》“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申请上市公
司破产重整的,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关于上
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上市公司住所地人民政府出具
的维稳预案等”,以及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前,应将相关
材料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在本院将相关材料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材料逐级退回本院,本案重整申请既未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
同意批复,亦未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意见。综上,爱迪尔公司现缺乏重
整可行性,不符合重整的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
条规定,裁定如下:
对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唐娜的重整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
副本五份,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诉,法院是否受理其上诉请求、本案最终判决结果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续十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情形并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
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仍为负值,2023 年
度财务报告仍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届
时公司将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二)、(三)
项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并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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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