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10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 公 司 及董 事会全体 成 员保证 信息披露 内 容的真 实、准确 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因业务发展需要,江苏锐美拟向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度,1、公司为江苏锐美担保 3570 万元,2、孙公司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锐美”)为江苏锐美担保 3570 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
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家具制造;塑料制品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
加工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91,572,432.10 202,097,452.25
净资产 76,700,513.12 88,299,501.67
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3,442,403.83 72,387,221.40
营业利润 2,619,190.93 -3,736,750.71
净利润 2,934,346.15 -3,401,011.45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孙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合同均未签署。
(一)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1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保证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
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2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保证人:广州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
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
需求,促进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江苏锐美为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且将
追加江苏锐美的第二大股东吴克桦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除吴克桦之外的其
他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均较低,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
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故被担保公司除吴克桦之外的其
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
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5,822.22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5,822.2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六、其他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