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导航: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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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一月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议案二: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理
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
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
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
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理工导航
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3-068)。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瑞合东一路 1 号理工导航办公楼 2 层会议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
        《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6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理
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应的授予协议等
文件;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对激励对象
的行权资格、行权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
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
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
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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