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5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4 人,董事马
长水先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而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
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1 票同意,1 票反对,2 票弃权,审议未通过《关于提出董事会
换届选举林萌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周璐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不确定林萌和林杨威有足
够时间、精力和能力作为董事承担上市公司的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沈八中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因时间仓促,无法获
得足够的资料支撑、对两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法作出独立判断。
独立董事饶艳超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表决时不能确定两位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会受到相关诉讼和限制令影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正在进行换届选举。2024 年 1 月 5 日晚,公司收到股东林萌先生《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提名三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体决议事项、具体候选人推荐书等资料,明确提名两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根据林萌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6 日提供的持股证明文件,林
萌先生持有本公司 20,70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林萌先生的身份
符合有关规定,林萌先生所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同意将股东林萌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1 票同意,1 票反对,2 票弃权,审议未通过《关于提出董事会
换届选举林杨威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周璐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不确定林萌和林杨威有足
够时间、精力和能力作为董事承担上市公司的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沈八中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因时间仓促,无法获
得足够的资料支撑、对两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法作出独立判断。
独立董事饶艳超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表决时不能确定两位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会受到相关诉讼和限制令影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正在进行换届选举。2024 年 1 月 5 日晚,公司收到股东林萌先生《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提名三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体决议事项、具体候选人推荐书等资料,明确提名两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应林萌先生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候选人林杨威
女士进行了审议,以 1 票同意、1 票反对、1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未获通过,候选
人林杨威女士经董事会审议亦未获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
(公告编号:2024-003)、
会换届选举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4)。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根据林萌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6 日提供的持股证明文件,林
萌先生持有本公司 20,70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林萌先生的身份
符合有关规定,林萌先生所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同意将股东林萌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采
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选举产生
董事 9 名(含独立董事 3 名)组成第六届董事会,现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 名,
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现有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名,应选举独立董事 3 名。
鉴于此,为充分保障股东权益,股东大会将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了相关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