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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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4--00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权变动系国有股权转让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概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
通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
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同意河南资本集团向河南钢铁集团股权作
价出资实施路径的批复》(豫国资文〔2023〕163 号),河南省国资委
同意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
资本集团”)将所持安钢集团 100%股权以作价出资的方式转让至河南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钢铁集团”),河南钢铁集团为河南资
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资本集团与河南钢铁集团已签订《国有股权
转让及作价出资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前,河南钢铁集团未持有公司股票;河南资本集团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持有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1,918,308,4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78%。
  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资本集团、河南钢铁集团均未直接持有
公司股票,均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持有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股份 1,918,308,4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78%。
  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股权转让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8 号楷林 IFC 大厦 D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强
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10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崇德街 29 号
 法定代表人:薄学斌
 注册资本:贰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3 年 3 月 1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
运输(网络货运);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饮料生产(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
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炼焦;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机械
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
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农副产品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
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
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
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
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安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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