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备可行性。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相
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