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以
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相关文件并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现
就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性文件以及本次持股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预留股份的认购;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
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向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人才和核心骨干员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
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
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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