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 龙元建设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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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24 年 1 月 5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 3 名,3 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陆健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监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将“本次发行方案有
效期”的具体内容调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决
议有效期、本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
现结合公司本次申报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该等授权事项,具体调整内容
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授权有效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本授权自股东审议通过之
期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
       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
       行实施完成日。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
相关事项无变化。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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