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1 月 5 日,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0,882,948 股的
比例为 0.099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2.09 元/股,最低价
格为 51.81 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73,226.5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2023 年 12 月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3-06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最低价格为 51.8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
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