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2024 年第一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等有
关规定,作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关连(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基
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提供或接受的服务或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关联交
易协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允、合理,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相关关联交易年度上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该议案。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建华、杨强、李嘉士、梁高美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