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08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
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
高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
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
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
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
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能有效规避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
环境。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