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2023年12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情况
占股份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 2 号集
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总股本746,426,035股进行计算。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股份总数比例(%)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
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比例”以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739,620,755股进行计算。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