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股票代码:603650
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796
室(自贸试验区内)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彤程新材、上市公
指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宇彤投资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变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彤程新材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
动 项导致的权益变动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
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建辉
注册资本 7,92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8K0L6XR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11-27 至 2045-11-26
杨全海,持股比例:41.6667%
宋修信,持股比例:20.8333%
周建辉,持股比例:14.5833%
主要股东
刘志京,持股比例:12.5000%
徐捷,持股比例:6.2500%
丁永涛,持股比例:4.16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是否取得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
周建辉 男 中国 上海 否
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作出的股份减持安排
及因彤程新材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等
导致的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彤程新材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程新材股份不超过 700 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的情况下,视市场情况减持彤程新材股份,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彤程新材
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变动数量
变动日期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比例
(股)
~2023/4/18 大宗交易 流通股 5,851,500 0.98%
集中竞价交易 5,523,300 0.92%
~2024/1/4
合计 - - 29,793,277 4.97%
注:上表中股东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如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7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发行了面值总额 80,018 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64 号文同意,公司 80,018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彤程转债”,债
券代码“113621”。“彤程转债”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
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共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3,094,597 股,期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68,000 股,于 2023 年 11 月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舟山市宇彤创
业投资合伙企 无限售条
业(有限合 件流通股
伙)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 1,871 万股,
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4%,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买
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变动数量 价格区间
减持期间 变动方式
(股) (元/股)
集中竞价交易 5,523,300 29.45~39.50
~2024/1/4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周建辉
签署日期:2024 年 1 月 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市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彤程新材 股票代码 603650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
合伙企业(有限合
名称 务人注册地 业 服 务 中 心 301-796
伙)
室(自贸试验区内)
增加□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有□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数量变化 动人
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宇彤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及因彤程新材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等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60,000,00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10.24%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30,206,723 股,持股比例:5.04%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 月 4 日
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券转股等原因累积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
动的时间及方式
持股比例相应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涉及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 否□
否在二级市场买 具体请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卖该上市公司股 况”。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
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否□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否□不适用 ?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周建辉
签署日期:2024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