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03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次会议。会前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罗异先
生主持。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
间:2024年1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4日上午
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
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534,615,29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360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3.3602%。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533,169,299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63.18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46,0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1714%。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466,200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0.173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1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2人,代表股份20,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7人,代表股份1,44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714%。
指派的见证律师闫刚先生、彭陈成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01,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039 %; 反对
效表决权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9707%;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
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