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1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7,555,6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44,937,715 股的比例为 0.3523%,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0.58 元/股,最低价为 28.1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59,867,131.3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55,6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44,937,715 股的比例
为 0.35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0.58 元/股,最低价为 28.19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59,867,131.3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