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4-0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元
/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
购股份的数量为336,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42.15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37.85元/股,成交金额为13,737,94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