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联席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采用现
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1,908,027 99.9893 8,700 0.0107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1,908,027 99.9893 8,700 0.0107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1,681,408 99.7127 235,319 0.2873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隽律师、王恺律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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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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